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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健食品与药品有什么区别?保健食品能代替药品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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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、治疗、诊断人的疾病,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。并规定有适应证或功能主治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。而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、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,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,具有调节机体功能,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,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、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。区别保健食品和药品的明显标志是包装。药品的批准文号是“国药准字H(Z、S、F等)××××××××”。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,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。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“卫食健字+(年代号)+顺序号”,进口保健食品为“卫食健字+(年代号)+顺序号”或“国食健字+1位字母+4位年代号+4位顺序号”,下面有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”字样;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“国食健字G+4位年代号+4位顺序号”,进口保健食品为“国食健字J+4位年代号+4位顺序号”,下面有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”字样。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,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,务必谨慎选用,可以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“数据查询”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。

      消费者需要明确的是:①保健食品不是药品。不能直接用于疾病的治疗,而是人体生理功能的调节剂、营养补充剂,不能代替药品的治疗作用;②保健食品食用过量也会产生副作用,并非对人体没有损害;③保健食品有特定的适用人群,购买时应根据产品说明书,选择适合自身机体条件的品种,尤其对于儿童、老年人、妊娠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,更须谨慎选择;④保健食品与药品应避免同时服用。两者混合使用可能增强疗效,也可能降低疗效,甚至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,因此仅在医生或药师确认有必要同时服用的前提下方可服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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